族规家礼

族规家礼

发布:佘定虹 发布时间:2019-11-03 浏览次数:8,5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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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礼纪要

清康熙年间,邵陵太平佘氏三修族谱所载家礼纪要,比较全面的介绍了冠礼、婚礼、丧礼、祭礼四种家礼,下面转录冠礼部分,以飨读者。
冠礼

(佘国纲编辑  选自康熙年间《湖南邵陵太平佘氏宗谱》)

二、安徽东至张溪佘氏家规十条

1、父母天伦也,孝顺固所自尽。若能尽得此道,天地鬼神相之,亲戚邻里重之。凡有父兄在前者,不可不及时勉励。但尊卑上(长)幼,亦必以礼义相先。今后俱要称谓必明,拜揖必恭,行坐必依先后、言语必知逊顺。倘有事忿争,止宜投鸣尊长会议,祠堂论理之。曲直一一解息,保全一家骨肉。不得遽行告讦,以长刁风。若倚异姓奸棍播弄,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以大压小,呈选公廷,大则破家荡产,亡身辱亲,小则发钱发力,奔走路途,冤匕(冤)相报,害及子孙,纵使得胜,祖宗之灵亦必不佑。

2、闺门之中,风化最重。近时恶俗,妇女相取,有私往寺观烧香祈福者,有纵容妇女往来搬弄事非者,皆家主之不严也。吾族有此罪,坐家主。今后凡有嫁女娶妻,各宜量力,子女结亲,务要门户相当,通知尊长。不然,纵门户相当,亦必以专擅论。

3、子弟之贤不肖,虽根性生,然中人之资,习亦可挽。为父兄者,或惜费而不肯教,或姑息而不知教,以致长大成人放僻骄傲。见尊长、对宾客,挺身阔步,率意妄谈,殊无循循雅度,此等子弟实为败类,皆父兄平日不教之过也。今后子弟幼时,稍能诵读,即当延师择友,时加捡束,使就规矩,盖蒙养既端,斯成立有基也。为父兄者当知之。

4、士农工商各有本职。族中为士者,固当勤学进取,质鲁者除读书之外,亦当各求本事(等),黾勉自给,不可游手坐食,别生事端。如为士者,未仕而出入公门,既仕而脏犯有玷。不为士者或为优戏,或为胥隶、僧道,甚至吃酒行凶,赌钱打降,昼夜不分,肆行无忘者,皆辱先人而耻乡邦也。此等子弟,该族长会议祠堂,严加惩责,如不通者,呈官究治。仍以不孝而论,逐下祠室,不许入谱。

5、族中有贫富不等者,嗣后务敦朴实,宴会不必大丰,服饰不必太华,屋宇不必太美。若事涉吉凶,必须称家之有无,取其适中。毋得鬻产借摄,以图一时之壮观。纵使家道殷实,亦宜节省。凡我族等(属)切宜戒之。

6、钱粮为正之供,依限完纳者,名为良民;拖欠不纳者,名为顽梗。今后族属凡遇征收之期,遵依办纳。朝廷虽设刑法,而刑法亦不能加于尔等,是何等的自在。俗语云,(:)若要宽,先了官,此之谓也。至若拖欠,包揽侵欺,不特追呼。悉索而刑法不能免也,切宜慎之。

7、祠堂乃祖宗栖身之所。子孙思祖宗之不见,见神主即如见祖宗一般。无事则当局锁门户,毋致秽汙堆塞。朔望之期,首士必要开门打扫,毋致怠惰闲安。倘有烈风暴雨亦宜照管,毋致雨雪飘淋,伤残栋宇。至祭祀之期,以及元旦,行拜会之礼。(,)务要恭敬相先,不可怒目而视,违者重罚重处。

8、祖塋乃先人遗骸所藏。凡有附葬者,必须通知有分子孙,毋得干犯昭穆,挖塘窝葬。倘有不肖子弟盗斫祖塋,庇荫邱木,或异姓侵犯祖塋界至,俱要协力惩治,轻则祠堂重责罪,重者呈官究治,拟以不孝论。

9、族中无嗣者,必凭尊长众议,将有子应继者继之,不许抱养他姓之子弟,以乱宗支,亦不许居中谋继而食其家财。而无子而或有女者,其夫故,孀妇不愿立嗣,悉以其所遗之业产,尽付于女婿,不知立子所以存祀。女婿,固外人也,与之何益?倘有此等孀妇,许族长力持之,不听者重罚。

10、族中义男家主必要严加约束,不得凌犯族内亲丁,及依籍势坐事生非,穿着纱袖姿意放荡,皆重治之。如不听家主责治,或家主反行回护祠中,族长量其轻重,呈送公廷、绳之以法。
佘氏家族谱牒

注:括号内为所改的。

  • 安徽泾县花林佘氏家规12则

一正名分;家有父兄,族有尊长,礼让所由兴,即孝悌所由起也。合族人丁蕃衍,有为父行者,有为祖父、曾祖、高祖行者,其称谓必不可紊,礼节必不可忽,即年长之子侄亦不得与年少之尊长相抗。敬族尊,即所以敬父祖。由亲推及古人,序昭穆之义也。如有子弟倨傲,及欧詈尊长者,送祠按其轻重惩治。

二别真伪;非我族类,锄而去之,古志之矣。况异姓乱宗,律有明条。族中子姓繁多,各房房长,务要详加查核。或以外姓为养子者,只许服力,不许载谱;有乏嗣音者,必须亲侄承继;即无至亲,亦须族中行辈相当者承祧;如有混收异姓为后,及历暖昧不明者,着房长在祠报明除,即时驱逐外,仍加惩责。
三厉人材;我族世守青箱,代多英俊。近日奋志读书者,固济济有人。但发奋虽在子弟,而培植必由父兄。其有子弟聪颖,父兄必请名师训诲,并时加督课,勿使外博诵读之名,中鲜明通之实。庶贤才辈起,光大祖宗者有人矣!其有朴质不能诵读者,即教以力田生理,克俭克勤,各兴家业,横经负耒庶,庶几皆为肖子云。

四慎交游;习与正人处则正,习与不正处则邪。故渐染之害尚少,而引诱之害甚大。或有无赖邪党结纳往来乡村,勾引子弟,或有子弟浮荡,时常远游,暗与邪党结纳,此鼠窃所由兴,而秽行所由彰也。不早稽查,后来败露,不可救药矣!各房父兄及房长,须时加提防,有交结匪类者,到祠定,各严惩不贷。

五急输将;我族田庙居清三里。查从前拖欠钱粮者甚少,盖祖宗本以急公垂训也,嗣后当更加踊跃,不劳差催,无烦票索,届期先完,庶以上报。盛朝之养育,仰以遵宪之约束云。
六严填墓;近见乡里争端,多由侵占祖墓。夫人祖即吾祖,况谊属一脉乎?或有土地毗连,越界强葬者,名为争界,实则争山。或有封禁,公山偷葬者,或有公山虽未封禁及自己私,虽可安葬,而因谋吉穴,不顾旧坟,后则斩龙,前则截脚,左右则侵破茔坟。谁非人子,致祖骨不能保全,实可寒心。嗣后有以祖坟来告者,同房长股尊踏看,的确着起扦外,仍加惩责。如有强顽不遵者,送公惩治。若无侵占斩截等情有旧坟者,亦不得倚坟阻葬。

七重婚姻;礼莫重于婚姻。婚姻正,则风教兴矣!男婚女嫁,但择其第相当者,即行聘字,不可计财。近来风俗浇漓,或女子先已受聘,媒约鸾书确一凭据,因婚家先富后贫,竟行改字者;或夫家不行聘礼,竟为强慕抢夺者;或将己女许字下贱者;或娶族属妻妾者;此等恶习断不可长,一经查出,除惩则外仍令改正。

八禁许慝;百行莫大于孝。孝顺,德也。有以意为顺者,有以理为顺者,归于不逆而已。乡村愚野,不识天高地厚,意与父母斗骂。法在房长,先事教诲,告以乳哺之恩,够劳之义,俾其孝思油然而生不行忤逆。如仍不悛,送祠从重惩责。若身列士行,颇识诗书,亦行忤逆者,洵衣冠中禽兽矣,其责惩较愚野者加一等。
九禁打降;处世莫先于让。无礼而让,人心自平;有礼而让,人心自愧。苟逞一朝说忿,亡身角力,非我伤人,即人伤我,命所关甚大也。族人与族人斗殴,两造俱责,但酌其理之轩轾,问其斗说先后,略分轻重耳。若与外姓争斗,不分胜负,即加责惩。甚有要众结党横行无忌者,更当从重法惩,以儆汹降。

十禁游闲;士农工商各勤其职,则各安其业,鲜有不良者矣。人云:佚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旨哉斯言欤!若不耕不读不工不商,终日游荡,必至饥寒迫苦。游荡而变丰足食,则必有可疑之行,轻则乞丐,重则剽窃,奸宄由此起矣。务期父兄房长,遇此子弟,时加导训儆戒,倘仍惰其四肢,送祠重责,必使各勤生理而后止。

十一禁赌赙;赌赙者,败家之具,淫纵之径,盗贼之门。人,何不思前虑后,而必乐此不疲?况今功令森严,一经发现,受罪非轻。嗣后查出有此等小,则送祠。大则出首公廷,按律罚处。其窝家射利诱人更可痛恨,惩责照律加等。

十二禁衙蠢;学为笔刀,诱人争讼,破人财产,甚或把持公廷,挟制官长,是文字中之蟊贼也。我族忠厚传家,从无衙蠢,然杜渐防微,不可不慎。如有刀笔为阻田者,先用家规惩责,如仍舞文弄法,送公按律究,拟庶机巧不致横行,而争讼得以休息矣!

( 资料来源:安徽泾县《花林二图佘氏宗谱》)

四、安徽五松族谱家规、安徽铜陵佘氏家规

孝顺父母,
尊敬长上;
和睦邻里,
教训子孙;
各安生理,
勿作非为。

资料来源:安徽铜陵五松《佘氏族谱》

五、湖北大悟族规十则

1、孝弟之,宜敦也。不可不孝顺父母,以图报恩万一。至兄弟姐妹,尤宜友爱。苟或淫酗,不顾父母之养,或争产有伤兄弟之恩;子孙视效,习为固然;天性无存,禽兽何异?凡为子弟,所为共谕。

2、诗书之,宜重也。子弟不入学堂,则逆亲慢长,无所不为。故子弟虽愚,诗书不可不读。现筹款开设族学,(族)中子弟尽可入学,读书至聪颖。子弟尤宜力图上进,以期增光同族。苟实属家境寒微,无力进取,自当酌给公费,以资补助。不得藉口赤贫,致阻子弟进步。

 3、孤独之,宜恤也。年老无靠,行步艰难,终日乞丐,恒不饱腹,一值阴雨冻雪,仰屋长卧,情形殊甚悯恤。故有七十以上,身无子侄,奉养之事责之近宗。如实无近宗,或近宗家计赤寒者,宜酌给公费,以尽余年;死给棺木,以免暴露。不满七十以上者,不在此例。

4、礼让之,宜崇也。子弟之见尊长,隅坐随行始,全事长之道如。或目无尊长,傲慢无礼,甚至恶语怒拳,以少陵(凌)长,必聚族议处,以正族规。至乡里往来,出言不逊,尤易致祸。凡为子弟,尤宜切戒。

5、伦纪之,宜笃也。同姓通婚,人类等于禽兽。娶妻异地,必详讯氏族,方免误踏此失。至就婚姻之事,弟丧兄娶,兄终弟及,灭伦犯纪,禽兽不如。以后族内如有此等行为,必合族惩处,决不宽贷。

6、争讼之,宜戒也。少年子弟依仗公费与人滋事,最为当今恶习。吾族薄有储蓄,原供春季祭享及升学扶孤之用,如有与人构忿侈口动用公费者,合族必面斥其非,概不允许。

7、强暴之,宜惩也。恃强占人物产,逼朽肆意虿赖,或致酿成命祸,贻累同族,合族必先事惩责息祸端,至养女不教,纵之溺水悬梁,冀图倾人产业。此等行为,不惟不准左袒,且必公同必罚,以挽恶习。

8、奸慝之,宜黜也。窝匪包妲,以及公为盗贼,最为法所不宥。凡我族人,察有此等匪类,必合族从严惩办,以警效尤。如不尽力公处,决非我佘氏子孙。

9、残忍之,宜禁也。男女虽异,生命则同。无故制其死命,何为父母?如实家计艰难,或不缠足,或俭嫁奁,或与人抚养,皆所不禁。若有溺毖女娃,仍踏从前恶习者,必阖族议罚。家寒罚钱两串,少裕罚钱五串,以为贫家养女之用。至虐待少妇,衣不使暖,食不使饱,毒挞怒斥,惨无人道者,依例决不宽恕。

10、宗派之,宜遵也。宗派三十三字,现今尚余十六字,必照派取名,才能尊卑上下,有策不紊。此后,如有任意取名不遵字派者,必非吾族同宗,生则不准合祭,死则不准入祠。

(资料来源:民国大悟积庆堂《佘氏宗谱》)

六、湖北铜陵堂佘氏家训十二则
1、父母恩如天地。

每见不孝子弟,有因分财而怨父母不均者,有听妻言而怨父母不慈者,有从妻抵逆而 视若罔闻者,有遮盖已过而反道亲非者,有窃贼兄弟而怨及父母偏双者,有飲酒颠狂而怨父母拘管者,有轮供当日而左吝右啬缺其孝养者,有父母患病借言老疾不与调治者。若此之类,难以备述,差(嗟)乎!父母在日,孝敬全无半点,仇怨反有百端;(及其死后),披麻帶孝,扬声大哭,盛张鼓乐,大开筵宴,供佛齐僧,追薦超度,徒有千金之费,全无一毫之益。曾子云:与其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藤之逯存狴不闻乎;生既抱憾於寸衷,死必含怒于泉下矣!自菲以往,我族苟有男逆父母,妇独翁姑者,公同惩之,毋得姑宽。

2、夫妇人伦之始。

闺门王化之源,冤而亲迎,重四敌也。择姻宜拣门第,勿苟慕其富贵。至若孀妇,勿与异姓同居。再醮不可坐堂招夫。心以分内外,严风化也。至叔嫂成婚,按律宜绞,玷辱家乘,贻羞名教,莫此为甚,除离异外,重加责罚。

3、兄弟手足之谊,友恭自然之道,分形同气,其本连棱读鸽之诗。

凡今之人洵莫如兄弟也。其有弟殴兄,弟兄(删)殴嫂,侄殴伯叔,俱干犯伦纪,之大者,杖之外仍罚。

4、修建祠堂。

原以奉祀本宗,百世不迁,昭穆以世遽降。每奉祀典,子姓兄弟订期齐赴,长幼必集跻堂致敬。夫士庶祭其先礼也,祭非其鬼尚欢邀福,祖孙一脉有弗晤格乎!如在之诚,我族人其共凛焉。
5、生者不传。

古人之意至深远也族自创谱未立此条故袭廖至今牢不可破则以未有示之准而杜其口者也此次织修族中人与门下士有为光傅者谓以先生之品学又年届七旬不此之傅而谁傅光谢日律不闻无已而后非诸人乎光之不立傅止欲预为来许开其先也后人织修倘有仍为庄人傅者光其甘心泉壤鄢用石中龙光增注。

6、坟山为祖宗幽宅乃子孙生命之所荫关系非轻,每逢祭扫之期务加培修整如有不孝子孙盗葬盗掘盗砍盗卖者均重罚之其有异姓侵犯者合族子孙照家厚薄  岀费齐心协力共鋤其强,如有吝费不前者袒淙之罪人也罚倍其费。

7、文公家礼,乃至当不易之则,今人惑於释道以消灾灭罪获登天堂为言昔唐孛丹书曰天堂无则已有则君子登,地狱无则已有则,小人八亲死而求忏悔是不以君子待其亲何待亲之薄也,嗣后吾族宵祭一准家礼各分择取子弟一二人将家礼基酌三献定式习熟仪节虽至贫至约一菜一豆亦可通行切禁无益之费况。兄弟之间贫富不同借贷伤产於亲心何安。书云丧具称家之有无宜尽厥心者如衣裳棺郭矿记砖灰之类必不可缺。其余一切妄费俱宜裁之。

8、宗族一体,古所以有燕享会聚周恤庆唁之文。

我族而有无相通患难相恤鳏寡孤独废疾者尤加笃厚甚盛举也是我所深望也,尚有不肖子孙殴骂尊长,轻则治以家法重则送公究处,至或有争屋业财产者,族中辩别曲直强者鋤之弱者扶之。
9、朝廷律法,惩奸究於已彰,防悖逆於将来。

一罹法纲,父母忧泣兄弟愁悲妻子伤悼朋友叹息,捐千金而身家不保尽百计而解脱无门事后噬脐何嗟及矣!愿吾族人凡事含忍一时退后一步诚安家守业之良图也。
10、官税乃国家重务。

服(,)勤稼穑,以供工赋,庶人之职也,迟早均不可免,(。)经过限法所不矜每年春秋二季聪数输纳勿得拖延自取罪泪。同姓不婚周礼则然古礼娶妻於异姓以远别也。世俗无知以同姓各宗之故率尔为婚不惟其生不蕃郎名称亦多忌讳,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也我族人其勿效尤

11、独而立嗣,寡而再醮,均势不得已也。

在立嗣者,同必视如己岀;而在为之子者,生事葬祭一本诚敬,非孝也,另飲食教诲一不殷勤,非情也,另以他人领之。

12、衣食所以养身。

男为耕耘,女勤织纺,此切务也。降而啇贾枝(技)艺,一皆本分。营求不事乎此,而撒手游闲,慱奕醋酒,荡之家产,其不为盗贼也,鲜矣!上辱先祖,下玷门风,鸣公法处不赦。

注:括号内字由编辑所加或改。

七、湖北澴川佘氏族规族约

一、族裔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遵守族规族约,以适当今社会所倡“以德治国”之原则。

二、公祠、祖碑、祖坟等为祖灵新凭依,不可亵渎,污言秽语勿至灵前,所置公物当悉心爱护,敬族爱族,人人有责,不得随意毁坏。

三、纂修家乘,以序昭穆,辨世系,而正本清源,实为家传至宝,(。)(对家乘,)族众宜慎重藏之,万勿遗失,不可乱涂乱画,或私自纂改而侮先人。

四、尊老爱幼,以诚为本,以孝为先,(。)遇有忤逆子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致其息劣从善,彻底醒悟。

五、勤俭持家,艰苦创业,以致富为荣,(。)对好逸恶劳而侵夺他人财物者,族人共责之,(;)对勤劳致富成绩显著者,族人共敬之。

六、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注重自身修养,加强智力投资,鼓励族裔勤之于学,积极向上。鉴于本氏血缘相对亲近,为人口质量计,建议本姓不可开亲,以提高宗族整体素质。

七、待人要诚,待友要敬,和睦乡邻,反对唯我独尊。本支旁支,同出一佘,既是手足,原无亲疏,杜绝拉宗结派之嫌(“之嫌”二字可不要)。

八、入时代潮流,与文明同步,(。)尊重人权,不欺凌弱小,忌男尊女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九、承先启后,不忘先祖遗训。命名用字依公派而取,方不致同宗紊乱,而本末倒置。

十、尊祖敬宗,其心要诚,春秋俎豆,用心当恭,小节莫失,大礼必备,万勿数典忘祖而怠慢

灵。
十一、佘门一脉,源远流长,为活跃族政,拓展族务,或取或捐,广开财路,知累资金,以备公用于扶困济贫,抗灾援学。

十二、循规蹈矩,讲究方圆,有节有度,不乱方寸。族务事宜,族人齐商,(;)族理事会决策,切戒一己专权僭越,随心所欲而损合族之利。

十三、佘门后裔务必常理家乘,十年一小整,二十年一大清。续修之务,审时度势,从谨从慎,莫以间断,一应佘门后裔,责无旁贷,人人接力,以扬先贤于千秋,光门楣于万世。
以上规约,源自族众新拟,恳望族众谨记,则佘门辉煌,指日可待矣。

澴川佘氏族裔订于2005年仲冬

(佘国纲编辑  资料来源:佘仲宜提供《燮理堂佘氏宗谱》)

八、邵陵佘氏家训十六

尝观古今之贤哲,莫不条辑格言,以垂为家训。如颜杨范吕诸君子,至今仍煌煌史册,分见于各书。然则,所以齐家者,训安可少也!行谊克敦,则虽声闻未彰而已,可驰名万里而无愧大节。未谨则即冠履灿烁而,亦且内顾衾影而自渐。彼恂谨之家任接一人,而言行可钦;浇漓之家随遇一人,而形状足鄙。岂其性固有殊欤?何举家皆然也,盖其家教夙异焉!固习成若性生也。今谱谍告成,大惧先泽之湮,用是漫成家训,稍进一得之愚。虽曰文词之浮薄,但期千人之易见也。
其一:明忠厚之义

凡物皆天地之所生也,与人虽有别,而以天地视之,则一体故也。欺人者先自欺,而人究不受其欺;薄人者先自薄,而人究不受其薄。是自欺而巳,自薄而巳。曾何利之有?然则安可不存忠厚哉。忠者中也,中而不偏;厚者厚也,笃厚而不忘存。得忠厚之道,无论人亦不敢我欺,人亦不敢我薄,而返之于中夜平旦此心,可以对天地鬼神而不愧。况忠厚之果报具在哉。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书曰:作善降之百祥,可不念欤!

其二:明孝顺之义

父母一本之爱,孝顺百行之原。孝行有拈,虽极其铺张,而人莫不从。而訾议之故,周礼宾兴之典;六行之教,必首乎孝。宣圣作经,孝道独居一篇,以天性至爱之地生,人大节之所关也。上焉者扬名省亲,贻父母以令名;中焉者谨身慎行,不贻羞于名教;下焉者循职勤俭,亦能使父母扶杖欣喜,娱乐余年。虽不邀朝家之重典,亦可芳乡人之齿颊。苟能先意承志,奉顺无违,则膝下之瞻依无惭,即梦寐之魂魄亦安。其或处人伦之变,亦祗可委曲全恩,万不可执意孤违。庶几王者孝治天下之本志也夫。

其三:明友恭之义

兄弟之亲,手足之情也。凡物之属于父母者,尚因父母之故而珍惜之,况吾之兄若弟,与吾同属父母之遗体也乎。当其少同服食,长同游息,虽薄性之人尚知友爱。迨至婚娶既成,遂或以异姓而间同气之谊,及夫田宅既分,又至以财货而失天显之爱。其有兄若宋祖,弟若君宝者,盖亦戛戛乎难之。讵知兄弟之谊不厚,即天性之真尽失。苏琼不云乎:难得者兄弟。诗亦有之曰:岂无他人不如我同父;又曰:式相好矣,无相尤矣。敬告宗人,尚敦友恭。

其四:明雍睦之义

水之为物,千条万脉而分于一源;木之为物,万叶千枝而发于一本。其分也、发也,若有异,而源与本则一焉。惟人亦然。我鼻祖妣则合族百万人一大父母也。今观我族,累十而百,累百而千,累千而万,绵绵瓜瓞,丁繁户开,遂若有莫不相关者,甚且以我之富忘族人之贫,以我之智欺族人之愚,而等若弁髦者,此不可以见祖宗于地下也。夫张公之家,九世同居,不外一忍;陈氏之族,七百丁合总之,一和则处。宗族之义,其必在乎雍睦也。明矣!

其五:明长幼之节

达尊有三,齿居其一。故国学重养老之典,三王皆引年也。长幼之节,礼经载之甚祥,凡属后生小子当谨守以不逾若,或昭穆不辨蔑视尊长。凡夫行坐谈笑,但逞一时之雄豪而旁若无人,则此一种刚愎暴戾之状,已足为先生长者之所鄙。故必遵守礼节,循弟子之职,勿骄勿慢,钦礼高年,乃为有造之小子也。

其六:明交友之义

今世之所谓朋友者,不过声势之援游谈燕会之交耳!讵知五伦之中,友道所系,不少德行相须,以有成学问相恃,以为助。其或务农力本,亦必有贤友焉,相为劝道而规正之,以无失乎勤俭。若乃溺燕朋而惮胜己,亲小人而疏君子,直谅多闻之士远则诡谄面谀之人至,匪惟不获心身之助,抑恐适为招祸之门。诗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易曰:比之匪人汹交友者,尚念之哉。

其七:明恭敬之义

虞书史臣赞尧一篇始末,皆以钦之一字为主。钦之时义大矣哉。钦者敬,而不肆恭,而不慢古,圣人立身行己率是道也。历始终而不易,贯万事而不渝,彻内外而如一。自平旦以至寝息,莫之或改;自小壮以至暮齿,常如一朝。跬步恒存临深履薄之念,些须亦凛见宾承祭之诚。勿以细行之不慎而终累大德,勿以房帷之稍忽蚀大庭才智。不必逞狡诈无所施,能敬能恭则不背于圣贤矣。凡我族人尚其敬恭而无违。

其八:明勤敬之义

凡人立身立家,不外一勤。昔者圣人鉴龙门决大河平地成天,尚寸阴之是惜。语亦有言曰:敏则有功。吾家惟耕读之业是务,亦惟耕读之业宜勤。读者勤于读而焚膏继昼,计日课程刻时立功,不以作辍而隳;业耕者勤于耕而出作入息,寒暑时敏粪治南亩,不以游闲而石田。庶几仓廪实而礼义长,我先人之业赖以不坠矣。

其九:明节俭之义

夫十人作之而复十人食用之,尚虑其不给。况举家计口而数作之者仅一二人,而食且用之者已不啻数十人。以有限之出安能供无穷之费?彼夫帝王之家、公候之室,縻费太烦且有匮乏之忧、有败亡之祸,而况平民乎?故凡我族人,务须节俭以持家。凡冠婚丧祭之费,视家财之有无、年岁之丰歉,总之量入以为出。毋得逞目前之美观至、於口腹之肥服。用之侈,日费无几,而渍而渐之历岁月而长之,为竟不少也。尚节俭之是崇哉!

其十:明慈教之义

夫莫为之后虽盛弗传,故为父者固必行夫慈爱,尤须率以义方。所以然者,天之生人,性无不同而气不必皆清,明质不必皆颖悟,其在上焉者易于引导,则可以计日而程功而教,无不率万一钝拙太盛,而不为匡直辅翼以成其德,涵育薰陶以俟其化,其有不耳自暴弃者亦少矣。爱而弗劳,禽犊之爱也。中养不中,才养不才,贤父兄之为也。继自今,凡吾族之子弟,一视其才智之高下告诫指示,使渐底於有成,毋务为姑息之举。则大者足为邦家之光,其小焉者亦不失为谨厚克家之子,而载僻佥壬其庶几免乎!

其十一:明学问之道

古之人读书,以达性修身,以全德。其爵秩宠荣,不过朝廷报士之典也。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所务者惟是词章记诵之功以搏取富贵,间或不免以獐头鼠目而滥叨章缝者,又或以禽行兽心而漫说经史者,殊不知败德改行何以对古人而不愧。即使不能追踪先哲,亦宜远迈俗子。所读何书而漫不知返本养性乎?凡我有志黄卷者尚慎念兹。

其十二:明养蒙之道

从来人未有生而即为不类。大抵自童稚时,父兄之教不先故。子弟之率不谨,其或放之纵之,长成其刚愎之气,遂致凌厉长上;亦或逸之游之,得遂其隋慢之志,竟至荒废本业。始且视为贤嗣,后乃不齿于人群。如斯辈者,何可胜数?讵知养其习于童蒙,则作圣之功立于此。不幸失教陷于恶习而欲挽回于成人之后,鲜有能胜者。易曰:蒙以养正,圣功也。凡有子弟者不可知之哉!

其十三:明力本之道

朝廷首重,夫农桑家道,最急于力耕。虽牵车服贾亦所不废而东作西成,实为本图,勿谓沾涂。辛苦三时劳而尚有一时之娱,毋嫌蓑笠鄙陋,三推勤而常厝九重之恤。试观丰豫之家,畴不自力于田亩。

其十四:明闺中之范

在易之坤卦曰:地道无穷,代有终也。书亦有言曰:牝鸡司晨,惟家之索然。则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古之教也。乃或妇人不中馈之是,谨而擅专夫子家政,甚至反唇以相稽,则又有如诗之所称:妇有舌长,惟厉之阶者。闺范之不谨,女德之不修,而欲求家道昌炽不底败亡者,实难。故宜各正身以率妇,毋使有哲妇之讥,则庶几矣。

其十五:明奸讦之戒

圣贤之道,惟守无正末俗之弊 。好行其诈,彼直以为得意之事,不知实属败乱之由。试观炽昌之家,谁不由于浑朴窘穷之辈,畴不属于机巧。不知者以为命实固然,其识者竟谓奸讦所致。夫奸讦者,则何益矣!凡我宗人,其尚守分寡营,毋学奸讦之徒可尔!

其十六:明阴邪之戒

处人之道,惟其正大;接物之弊,最忌阴柔。乃或貌似心非如脂韦之滑,唆恶排正肆倾倒之奸,其有解纷于阊里,阳为解而阴益结舌人,以辞色蜜于堂,而途即刺之。此种邪枉之术大坏正直之风。凡我宗盟庶几鉴之。

(资料来源:道光邵陵敬爱堂《佘氏族谱》)
九、岳阳佘氏家规祖训

岳阳佘氏祖训

平易敬人,平易待人

平易为人,平易德人

以人为本,忠孝传家

十、四川叙永佘氏家训

1、心训

第一、立心:为人要道,先在立心。 立心一正,神圣公钦。至性可复,外诱不侵。淑身淑世,此其方针

第二、爱亲:堂前父母,这叫双亲。生我养我,万苦千辛。承欢膝下,孺慕须真。徒进衣食,孝犹未纯。

第三、敬长:年长即长,不分辈行。祖和伯叔,悉敬以将。纳履授杖,追随不遑。兄尤手足,怎敢阋墙。

第四、尊师:人类有师,先我知觉。勿论何业,兹既受学。出入门下,泽沾优渥。分同严父,尊之惟数。

第五、慎交:恶不求悛,世有损友。多坏心田,道难与义。倘同声气,即坠诸崖。援手先事,端在慎交。

第六、慈幼: □□□木,幼子固幼。□□□木,方长欣欣。人无异视,甘必平分。一体钟爱,和气氤氲。

第七、存仁:人(仁)之於人,犹果之核。人若无仁,人性终没。果若无核,果汁将竭。存养之功,匪惟日月。

第八、知耻:羞先於恶,乃义端倪。此即谓耻,人鲜能知。盖有不为,而后有为。若颜之厚,建白难期。

第九、尽忠:中心为忠,义甚正矣。能尽其道,事事可理。真实无妄,慎终如始。外不负人,内不负己。

第十、节欲:饮食男女,在在是欲。饮食犹次,男女最酷。苟纵不接,命难免促。其余获利,亦贵知足。

第十一、有恒:恒者常也,持久有法。必恒於心,始恒於业。一日终身,精力浃洽。若其无之,纵勇反怯。

第十二、好善恶恶:人之好恶,用情每偏。明是善恶,好恶漠然。明非善恶,好恶反专。好恶如此,善恶徒传。

第十三、事神:明则为人,幽则为神。神之与人,一体相因。焚香炳烛,宗教聊遵。至诚必感,多福永应。

第十四、奉先:先人虽没,奉如神明。四时致祭,疏食菜羹,或远或近,悉以意迎。母曰虚诞,不尽其诚。

第十五、恭敬:不慢曰恭,不怠曰敬。恭为外荣,敬为内行。循规蹈矩,若出於性。存发无乖,威义由盛。

第十六、尊君:君王为君,民主总统。名称虽异,天位则共。吾侪小人,其始仆从,云瞻日就,盍各尊重。

2、言训

第一、谨言:言以宣意,不可不有。但轻吐茹,怎能无咎。故言之谨,古已行久。周朝金人,三缄其口。

第二、守信:道在谨守,信於吾人。第二之母,欲其勿失。必诚於心,始见诸口。若不由中,信亦伪有。

第三、谏亲:日月且食,况於亲子。当其有过,几谏在吾。谏即弗纳,色亦惟愉。君心若非,直谏此殊。

第四、课子孙:子子孙孙,骨肉一门。贤与不肖,昏属后昆。耕云读雪,首课本根。身心端正,亦所必论。
第五、劝善规过:朋友之交,伦居第五。其有善也,则劝进取。其有过也,则规勿怗。莫说外人,於我无补。

第六、宁誉勿毁:他人事实,请置莫管。然宁誉之,以扬其满。慎勿毁之,以道其短。无德无怨,祸胎自散。

第七、重然诺:诺重千金,古有季布。应之如乡,济之如渡。事业所存,肝胆相赴。不然便欺,人误我误。

第八、勿戏谈:谈虽足尚,当谈始谈。若出於戏,情将何堪。其太甚者,论女评男。名节关系,谋毋庸参。
第九、戒浮言:立言之下,浮者虚无。人心煽惑,天命矫诬。信口妄道,法可逃乎。成周管蔡,所以见诛。

3、行训

第一、慎行:行之曰行,所行曰行。善恶无门,自我为政。一念萌芽,可狂可圣。慎之慎之,举止勿轻。

第二、明礼义:礼之言履,天礼不违。义之言宜,人事惟依。果明乎此,道其庶几。否则溃乱,所为皆非。

第三、廉让:廉则不贪,一介奚为。让则不争,千乘如遗。廉也让也,惟德之基。古有行者,仲子伯夷。

第四、立品:人品之重,不亚贾玖。有则大夫,无则妾妇。所闻甚大,须立毋苟。正心为先,修身其后。

第五、禁非为:做奸行险,是谓非为。武断抢让,己益人戏。心术既坏,品望亦卑,告尔同姓,尚厌禁之。

第六、勤俭:不惰为勤,不奢为俭。勤则忘劳,俭则思敛。富贵生机,衣食起点。反是困难,自奉必歉。

第七、释鴙忿:父恣兄忿,报固难已。若出己私,何必尔尔。冰释有人,便可许理。匿怨而友,圣贤所耻。

第八、毋乱伦:首恶惟淫,犯之何可。况於亲属,敢炽欲火。倘乱其,罪必坐我。刑法严加,没好结果。

第九、营业:农工商贾,实业专名。头头是道,不阻人行。营之果笃,力竭心倾。滚滚财力,自然发生。

第十、择艺术:实业而外,艺亦可投。但事非一,有绌有忧。倘若择取,不把其尤。术既浅近,财将马求。

第十一、习劳:习劳一事,得而无失。运甓於齐,古行堪述。日起有功,难劳仍逸。手足常动,且少其疾。

第十二、睦邻:比庐而居,非亲即友。交邻有道,惟睦始久。礼尚往来,用情孔厚。好恶与同,廉让共守。

第十三、息争讼:讼何以起,因争故逢。彼曲我直,亦不可从。若弗忍息,终必罹凶。公廷法律,怎能稍容。

第十四、宜室:男女居室,久伦在兹。美丑不较,惟贤是期。果蔬厨膳,赖其治之。既成夫妇,反目奚为。

第十五、除四害: 酒色财气,害在其中。酒乱我性,色戟我躬。财生外孽,气召内讧。力能除此,绕算豪雄。

第十六、远五毒: 蜂辞之毒,五者兼该。嫖丧其德,赌耗其财。嚼为过数,涤为祸胎。洋烟贫弱,盍悉远哉。

第十七、治家:治家之道,首熏无私。如是经纪,庶得尊卑。饮食衣服,费毋滥支。量入为出,古训昭垂。

第十八、道德:所行为道,路以善通。所得为德,心与善容。道明有自,德进无穷。到这地步,人格始崇。

结语

右列家训,总计四十三条。前十六条系心项之训,中九条系言项之训,后十八条系行项之训。祖述先哲,甯章前王;词严义正,法戒备垂。凡我同宗,无论智愚,应恪守;余如莘莘总角,一班子弟情,实窒甫辟,易纳於邪是,又在为父兄者,殷勤教告,藉以育其德马,可也!

十一、四川象山佘氏宗训
四川象山佘氏宗训-----忠厚、积善

元代邵陵佘氏20世祖必能公首定的佘氏宗训:

凡物皆天地之所生也,与人虽有别,而以天地视之,则为一体也。故欺人者,先自欺,而人究不受其欺;薄人者先自薄,而人究不受其薄。是自欺而巳,自薄而巳。曾何利有?然则安可不存忠厚哉,中者中也,中而不偏;厚者厚也,笃厚而不忘存。得忠厚之道,无论人亦不敢我欺,亦不敢我薄,而返之于忠,此心可以对天地鬼神而不愧。况忠厚之果,报具在哉。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书曰:作善降之百祥,可不应验乎!

十二、江苏扬州佘氏族训族禁

合族所需义举者四

一、子孙有非为、不肖,玷污祖宗并一切名教不容者,通族仗义治之。

二、子孙有倚恃凶颃,干犯尊长并一切暴横不醇者,通族仗义责之。

三、子孙果系安分守己,又无故受人欺侮、被诬谄者,通族仗义扶之。

四、子孙果存苦节励行,有志向善,而所值或不足者,通族仗义助之。

合族所当勉戒者六

一、孝弟者,立身之本也。凡为子孙,切宜勉之。外此而或背逆不肖,所以伤风而败俗者,不可为也,戒之哉。

二、耕读者,传家之要也。凡为子孙,切宜勉之。外此而或浮浪逸游,所以纵心而贾祸者,不可为也,戒之哉。

三、勤俭者,资身之策也。凡为子孙,切宜勉之。外此而或奢淫败度,所以速贫而丧躯者,不可为也,戒之哉。

四、谦厚者,处世之法也。凡为子孙,切宜勉之。外此而或暴构残刻,所以取辱而招非者,不可为也,戒之哉。

五、名节者,立人之道也。凡为子孙,切宜勉之。外此而或卑汗苟贱,所以丧名而辱先者,不可为也,戒之哉。

六、亲贤者,成身之要也。凡为子孙,切宜勉之。外此而或淫朋比昵,所以败德而损身者,不可为也,戒之哉。

族约六款
定服制以别尊卑一也;

谨称谓以正体统二也;

分行坐以明礼节三也;

斥险人以杜衅隙四也;

驭奴仆以别害贱五也;

严劝戒以辨淑慝六也。

族禁六条

一禁拖欠钱粮;

二禁违例放债;

三禁债准田宅;

四禁谋买方圆;

五禁酗酒斗殴;

六禁奸盗邪淫。

以上诸款不过立身行己之大概,凡当行当慎者尚多是,又在贤者自勉奚,俟赘辞。

(资料来源:民国邗东九鼎堂《佘氏支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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